第A04版:南通新闻

通州法院巧用“执转破”逼股东现身

欠着数万元房租溜之大吉

晚报讯 记者7日了解到,通州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通过“执转破”程序,成功追究了公司相关股东的民事责任,及时挽回了当事人几十万元的损失。

原告通州某政府与被告南通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通州法院依法审理后,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赁费等47.8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人一边调查公司的财产情况,一边调查股东的出资情况。经调查,该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4名股东均为外地人员,因为公司负债早已逃之夭夭。承办人还发现,公司股东的人数不仅频繁发生变动,而且股东之间还相互转让股权,4名股东均为认缴出资,至今未能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鉴于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承办人第一时间引导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破产审查并移送金融庭。金融庭审查后,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随后,南通某公司诉请3名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另外1名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通州法院依法判令卫某等3人缴纳出资款200万元,张某对上述出资中的15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与此同时,法院依法对4名股东的账户进行了冻结扣划,并对其中1名北京股东的房产启动拍卖程序。在强力的执行措施面前,本想着拿公司没有财产当“挡箭牌”的股东们慌了神,四处筹措资金,最终将所有执行款汇到申请人账户,该案执行完毕。

通讯员宋跃 李慧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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