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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相关法人被刑拘

晚报讯 岁末年终,辛勤忙碌数月的工资,历经一番周折后终被快速悉数追回,51名在启东打工人员,除了欣慰与踏实,更多的是内心的感激。

2021年7月,在启务工的某公司51名员工,因迟迟未收到5、6月工资共计39.8万余元,向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启东市人社局遂向涉事公司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但该公司负责人王某却以资金短缺为由,仍拒不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21年12月底,该案件移交至启东市公安局连兴港派出所,警方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立案侦查,启动“快侦快办”程序,通过对被拖欠工资的员工及与该公司签订合同的甲方物业展开走访调查,同时前往异地调取相关账户流水,掌握该公司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实际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涉事公司的法人代表及实际管理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要求其立即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迫于警方压力,该公司于次日将拖欠的39.8万余元工资款项悉数发至员工工资账户。

“没有想到能在年前收到这笔钱!”收到打款短信时,员工小乔喜出望外,原本打算带着遗憾回老家的她内心激动不已,带着其余50名员工共同的嘱托,小乔来到连兴港派出所向民警送上锦旗。

据了解,这是启东市首起由人社部门直接移交公安机关的拖欠员工工资案件,启东警方表示,警方将通过此类案件的侦办,打击一点、辐射一面,依法维护农民工(工人)合法权益。

通讯员孙鼎 记者黄海

2022-01-25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86979.html 1 3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相关法人被刑拘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