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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收购死山羊再加工销售

两商人获罪领刑

海门山羊肉是具有地理标志的特色农产品,在当地享有盛誉。做羊肉生意的罗某、徐某竟打起小算盘,低价收购死羊或濒死羊,加工后在市面上销售,危害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到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24.6万元至20.2万元不等的罚金。昨天,海门法院发布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该案入选。

徐某长期在海门、启东等地向范某、曹某等人以每头1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死因不明或濒死的山羊,进行褪毛、剥皮加工处理后,再以每公斤22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罗某等人。罗某收购生羊肉后,再加工成熟羊肉,以每公斤90元至12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饭店、熟食店、“一条龙”餐饮服务经营者及零售给不特定消费者食用。经查,徐某累计销售得款10万余元、罗某累计销售得款12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徐某库存待售冰冻羊肉,以及罗某库存待售未加工成熟食的冰冻羊肉。经鉴定,上述被扣押的冰冻山羊肉属于非正常屠宰或死因不明,并携带重大动物疫病病原体和部分潜在对人有一定危害的致病菌。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品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且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罗某、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事法律,同时也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二被告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在较长时间内给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带来潜在的危险与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被告人作为侵权人应当支付不超过销售额十倍的赔偿金。

综上,海门法院作出前述判决。该院依法追缴违法所得,销毁扣押的羊肉,要求二被告人支付赔偿金,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本报记者王玮丽

法官说法

本案中,经专业机构鉴定,案涉被扣押的冰冻山羊肉属于非正常屠宰或死因不明,并携带重大动物疫病病原体和部分潜在对人有一定危害的致病菌。故本案无需考量加工成的熟羊肉是否含有重大动物疫病病原体、是否有危害的致病菌,公诉机关也无需举证证明食客食用后可能会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后果。

反之,一旦出现上述所说的后果,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对被告人而言,即是结果加重,应当按照该条第二档造成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规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否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不是量刑时考量的因素。

2022-01-27 两商人获罪领刑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87193.html 1 3 低价收购死山羊再加工销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