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2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共发放节日慰问补助资金2100多万元,惠及全市65000多名民政救助对象和特殊群体,确保困难群众安心温暖过节。
据悉,为让全市民政救助对象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通知,全市各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节日慰问标准全部提高到200元/人以上,市辖六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慰问标准统一调整为600元/人。
此外,部分地区还积极拓展慰问范围,崇川区将慰问对象拓展到低保边缘困难家庭、重病重残儿童等,通州区、海门区将慰问对象拓展到百岁老人等特殊群体,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
截至28日,今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已为4.2万名低保对象、2.1万名特困人员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7335万元。同时,市民政局积极做好因病、因灾、因疫等致困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工作,今年,全市已发放临时救助金415万元,直接受益3800多人次。市民政局有效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在兜底线、保民生、促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多措并举,保障全市困难群众能够安全温暖过冬、幸福美满过节。
记者龚秋瑾 通讯员桑永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