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南通新闻

公 告

本委在2022年1月期间,对以下57名职工的伤残等级进行了鉴定,以下用人单位、职工的鉴定结论经邮寄送达未成,现依法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予以公告:

1.用人单位:南通海唯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职工:葛乃华,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5劳鉴工初〔2021〕292号,鉴定结论:捌级伤残。

2.用人单位:江苏杰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伤职工:郭林,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1〕1762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3.用人单位:商丘市华宏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工伤职工:王德亮,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核〔2021〕94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4.用人单位: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办事处,工伤职工:王建林,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12劳鉴工初〔2021〕223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5.用人单位:海门市聚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职工:陈昌莲,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12劳鉴工初〔2021〕268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6.用人单位:广州建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工伤职工:吴国美,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2劳鉴工初〔2021〕122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7.用人单位:上海麦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职工:任坤华,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2劳鉴工初〔2021〕180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8.用人单位:南通金隆劳务有限公司,工伤职工:赵安发,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12劳鉴工初〔2021〕440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9.用人单位:南通惠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职工:李姚兵,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1〕1871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10.用人单位:南通凯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职工:黄福建,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14劳鉴工初〔2022〕39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11.用人单位:南通康福特纺织有限公司,工伤职工:张达琴,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1〕1307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12.用人单位:启东瑞鑫钢结构有限公司,工伤职工:王士军,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1〕1799号,鉴定结论:捌级伤残。

13.用人单位:上海秀领瀚禾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工伤职工:侯先荣,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1〕1829号,鉴定结论:柒级伤残。

14.用人单位:上海秀领瀚禾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工伤职工:刘明芬,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1〕1828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15.用人单位:扬州市浩瀚船舶劳务有限公司,工伤职工:阿加伟尔,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14劳鉴工初〔2022〕103号,鉴定结论:未达等级。

16.用人单位:江苏驰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工伤职工:王星星,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14劳鉴工初〔2022〕51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17.用人单位: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伤职工:吉克夫莫,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2劳鉴工初〔2022〕131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18.用人单位:永旺永乐(江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工伤职工:高建生,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1〕1890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19.用人单位:旭洋(南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工伤职工:陈丽珍,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1〕1817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20.用人单位:南通宏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如皋项目参保),工伤职工:张如庆,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2劳鉴工初〔2022〕64号,鉴定结论:未达等级。

21.用人单位:如皋市艾咪服装厂,工伤职工:李少青,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2劳鉴工初〔2022〕147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22.用人单位:南通万物御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职工:罗云玲,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164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23.用人单位: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职工:陈志能,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175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24.用人单位:东丽酒伊织染(南通)有限公司,鉴定职工:王志伟,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27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25.用人单位:南通向阳光学元件有限公司,鉴定职工:王维红,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128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26.用人单位:江苏一土建设有限公司,鉴定职工:黎贵超,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308号,鉴定结论:陆级伤残。

27.用人单位:江苏圣源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鉴定职工:林先炳,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224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28.用人单位:江苏润宇建设有限公司,鉴定职工:薛大勇,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18号,鉴定结论:捌级伤残。

29.用人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兴仁运输有限公司驻通办事处,鉴定职工:杨知伟,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269号,鉴定结论:陆级伤残。

30.用人单位:启东逸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鉴定职工:李辉,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1劳鉴工初〔2022〕128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31.用人单位:上海奥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鉴定职工:黄素清,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2劳鉴工初〔2022〕1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32.用人单位:标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职工:骆红建,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352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33.用人单位:苏州御琳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鉴定职工:徐鹏斌,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181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34.用人单位:江苏美罗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鉴定职工:高万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确〔2022〕2号,鉴定结论:建议康复治疗。

35.用人单位:禹天建设有限公司,鉴定职工:王成祥,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10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36.用人单位:淮安航冠服务外包有限公司,鉴定职工:尹金凤,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92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37.用人单位:姜堰区宇宸船务工程服务部,鉴定职工:姚政,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499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38.用人单位:启东市伟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鉴定职工:高建兵,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1劳鉴工初〔2022〕141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39.用人单位:南通迈启装饰有限公司,鉴定职工:董建辉,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489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40.用人单位:上海秀领瀚禾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鉴定职工:李国芬,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428号,鉴定结论:捌级伤残。

41.用人单位:海安尉林新材料有限公司,鉴定职工:孙才凤,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5劳鉴工初〔2022〕67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42.工伤职工:陈红礼,用人单位:江苏启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通劳鉴工初〔2021〕2665号,鉴定结论:捌级伤残。

43.工伤职工:李智,用人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奋发纺织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12劳鉴工初〔2021〕245号,鉴定结论:未达等级。

44.工伤职工:樊平,用人单位:南通市凯泉铸造厂(普通合伙),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12劳鉴工初〔2021〕326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45.工伤职工:范裕圣,用人单位: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2劳鉴工初〔2021〕171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46.工伤职工:邵珠红,用人单位:南通新征程物流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2劳鉴工初〔2021〕132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47.工伤职工:俞建梅,用人单位:江苏金元亚麻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2劳鉴工初〔2021〕68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48.工伤职工:朱文舟,用人单位:江苏达海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12劳鉴工初〔2021〕335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49.工伤职工:秦韶博,用人单位:丰县长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14劳鉴工初〔2022〕37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50.工伤职工:甘雨林,用人单位:南通华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12劳鉴工初〔2021〕279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51.工伤职工:朱英奎,用人单位:清水橡胶(南通)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1劳鉴工初〔2022〕114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52.鉴定职工:王志平,用人单位:南通华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12劳鉴工初〔2021〕281号,鉴定结论:拾级伤残。

53.鉴定职工:高洪群,用人单位: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81劳鉴工初〔2022〕10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54.鉴定职工:王星,用人单位:海门市荣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1〕1830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55.鉴定职工:缪华南,用人单位: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126号,鉴定结论:捌级伤残。

56.鉴定职工:原下旗,用人单位: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436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57.鉴定职工:黄刚明,用人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华信劳动保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鉴定结论书编号:苏0699劳鉴工初〔2022〕464号,鉴定结论:玖级伤残。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若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核鉴定申请。

特此公告。

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年2月16日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1020室

联系电话:0513-5900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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