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时评

​宽严相济方能彰显

司法力度与温度

□刘天放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检的工作报告。张军表示,检察机关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少捕慎诉慎押,有利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

常言道,“法律是公正与善良的艺术。”因此,用好“善良司法”,对“误入歧途者”进行帮助、教育、矫正,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回归社会、走上人生正道,这既是给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是给一个家庭带去希望,更传递出司法为民的温暖。宽严相济,既彰显了司法关怀温度,也不失司法力度。

一直以来,全国司法机关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效果的原则,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犯罪中的初犯和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这无疑有利于惩治和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当然,积极实施宽严相济、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善良司法”也是司法公平公正的一面镜子,需要执行者秉公执法、依法办案,在执行中不走形、不越轨,心无杂念。只有司法执行者心善、心正,在司法实践中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才能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善良司法”带来的温情。

而无论如何,宽严相济方能彰显司法力度与温度。事实证明,宽严相济政策是人性化司法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有效办法,实现了社会内生稳定。将宽严相济政策贯穿于量刑的各环节和全过程,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凸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非但不会损害法律的严肃性,还减少了大量低效的司法资源消耗,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2022-03-10 ​宽严相济方能彰显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91692.html 1 3 司法力度与温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