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志华
张謇既热衷于工业化,成为中国民族工业不能忘记的四人之一,又致力于农业现代化,为现代农业发展作出了多方面的贡献。
1.认识层面的先人一拍
近代中国既面临救亡图存的历史任务,又面临现代化的时代潮流。张謇“家世务农”,在科场蹉跎了几十年,具有扎实的传统文化功底。但张謇又不同于一般的士大夫,而是继承了顾炎武等人经世致用思想。在与社会各界的接触中,在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中,在致力于早期现代化实践中,张謇脱离了传统文化轨道,对农业有了新的认识,摒弃了传统的小农理论,形成了自己的“大农论”。
纵观张謇的文稿,他并没有就大农的概念与内涵做系统的阐述,而是从不同侧面丰富自己的“大农论”。择其要点有:农业不再是一个封闭的部门,而是实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实业救国”是张謇的一贯主张与不懈追求,而实业并不专指工业或商业,也包括农业。工业也不专指传统手工业,也包括机器大生产。张謇把农业作为实业的有机组成部分,进而提出“父教育、母实业”的主张。
农工商三者是有机联系的。张謇非常重视农业,但重农并不抑商。在张謇眼中,农工商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产业循环链。
“大农”与“小农”有诸多不同。张謇认为,“实业在农工商,在大农大工大商”。“大农”与“小农”有明显区别:在经营形式上,“小农”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而“大农”则是“仿泰西公司集资堤之”,“凡有大业者,皆以公司为之”;在生产工具上,“小农”是人力加畜力,而“大农”主要是“用机器垦种”;在生产目的上,“小农”是自给自足,而“大农”主要进行商品化生产,为工业化提供原料;在经营方式上,“小农”是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只能从事简单再生产,“大农”则是规模化经营,可进行扩大再生产。所谓“扩充棉产,奖励大农,非大农不能有此扩张之能力”;“种植棉花,需倚大农”;在要素投入上,发展“大农”需要金融等社会化支持,“非大农足以收宏效,然行大农法,必有一金融机构为之后援,乃可措手”。
2.实践层面的快人一步
张謇不仅在理论层面上提出“大农论”,而且还在实践层面率先实践“大农论”,为引领农业转型发展树立了典型。
张謇的大农实践始于1901年。该年五月,张謇等集资创办的通海垦牧公司正式成立。垦区总面积232平方公里,合12.5万亩,其中可垦地11.5万亩。经过10年的艰苦创业,历经“四难”,即与天斗(雨涝)、与地斗(盐碱)、与海斗(风潮)、与人斗(地权),有计划地修筑海堤、兴修水利、招募垦户、建造农舍、改良土壤、引进良种,终于建成。1911年,公司开始盈利,当年给股东分红31425两。从1911年到1925年,公司所获纯利高达84万两,几乎为原始投资的三倍。
通海垦牧公司的成功带来了兴办垦牧公司的热潮。在张謇的带领与影响下,江苏东部沿海北起阜宁、南至南通,绵延600多里的冲击带上,迅速崛起了众多盐垦公司,其中属于大生系统的有16家。这些公司进行大规模的废灶兴垦、改良土壤、兴修水利、引进驯化良种。至20世纪20年代,这些公司已拥有土地2000余万亩,植棉400余万亩,年产棉花60余万担。
虽然垦牧公司投资总额、所占面积、股东构成不同,但有以下共同点:在经营形式上,“仿泰西公司集资堤之”,如通海垦牧公司“集股股本以规银二十二万两为准”,每股规银一百两,共二千二百股;在经营机制上,采用公司加农户的形式,农户主要负责生产管理,公司主要负责规划、水利等任务;在生产目的上,主要为棉纺工业提供优质棉花,从事商品生产。因此,张謇的农业实践已明显脱离了传统的小农轨道,既开垦了大量荒地、缓和了人地矛盾、增加了政府收入、支持了工业化,又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有益探索,也可说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发轫。
从现有史料来看,张謇的大农实践固然保留了不少传统性,但更多地体现了现代性。
从要素投入来看,农业增长的贡献由主要依靠土地、劳动力等传统要素更明显地转向依靠资本、科技等现代要素。
从经营机制来看,生产经营的形式由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转向公司加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业经营模式。
就分配关系而言,在公司的引导下,农户以家庭经营方式进行生产经营,上半年种植谷类、豆类,下半年种植棉花。到收获时,由公司派人估产,收获物按四六分成,公司为四、农户为六,纳税的棉花交与公司,多余的棉花也按市场价格以现金兑付给农户。
就双方权责而言,公司负责水利建设、农田基本建设、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等工作。公司还承担垦区内堤渠、涵洞、道路、桥梁工程公共设施的维修,所需人工则优先雇佣佃户。农户主要职责是生产经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
由此可见,公司与农户建立了一种特殊的生产关系。公司决定农户生产什么,负责将其产品变成工业原料,把农户纳入现代经济轨道;农户则按照公司的要求,组织农业生产,为家庭增加经济收入。农户与公司是一种互利关系,公司增加了现金流,有了稳定的工业原料基地;农户则提高了生产积极性,产品有了稳定的销路。土地为公司与农户共有。
从功能作用来看,农业产业发展由单一的食品供给转向多功能拓展。在张謇的大农实践中,农业不再是封闭的循环,而是现代实业的一部分,与其他部门的联系越发紧密。就农业与工业的关系而言,大生公司与垦牧公司相互支持,融为一体。就生态环境而言,张謇的大农实践改变了垦区的面貌。就功能而言,农业产业的多功能作用日益明显。就产业发展而言,农业产业横向与纵向联系不断加强,产前、产中、产后紧密衔接,产加销、贸工农环环相扣,形成了多元化的产业形态与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农业经营的新局面。
3.行政推动层面的
胜人一筹
张謇当过幕僚、翰林院修撰、实业总长、农林工商总长等职,与当朝重臣翁同龢、张之洞、刘坤一、袁世凯等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拥有丰富的行政资源。他与执政当局的关系也很复杂,有依赖的一面,比如,张謇“奉旨总理通海商务”,请两江总督派兵驻守垦区,打击“沙棍”与土匪,维护农业生产秩序等;也有抗争的一面,比如,张謇对一些官僚不识时务表示失望,对政府的苛捐杂税进行抵制,对军阀混战进行批评等。
虽然居官的时间不长,但张謇长袖善舞,抓住“窗口期”,综合运用组织、行政、立法、经济等手段扶持大农、改造小农,并获得了一定的成效。
提出设立农会。发展大农离不开农会。为了有效发展大农,张謇多次建议设立农会,加强对农业生产的研究,管理与指导。他提出,应在上海设立总会,各地设立分会,农会应开设农学堂,延聘外国农业人才。他还明确农会的三大任务,即辨土壤、考物产、筹资本。张謇还参考英国、美国农会的经验,提出了农会的创办方法、经济来源、功能作用等。
强化行政推动。张謇在担任实业总长与农林工商总长期间,主持起草了一系列促进实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倡导兴农垦殖、废除苛捐杂税、制定银行条例、发布《商业注册章程》。他还发布了《关于征集植物病虫及害虫给各省民政长官的训令》,颁发《劝农员章程》。张謇还以总长身份对改良土壤、病虫害防治、种子改良、农具改进、金融服务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大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推动农业立法。张謇以为农林工商部第一计划“即在立法”。在总长任职两年中,亲自主持修订颁布了“二十余种农商部法规”,诸如《森林法》《国有荒地承垦条例》《造林奖励条例》等,为农业发展特别是大农发展创造了法制条件。
运用经济手段扶持大农。无论是垦荒,还是种植,张謇都把大农作为重点,在奖励方面向大农倾斜,支持建立规模化的生产基地。
张謇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扶持大农发展,收到一定成效,有效地促成了民国初年垦荒高潮,加速了民国初年农业现代化进程。但因当时的历史条件限制,有的文件也成为一纸空文。
张謇的先人一拍、快人一步、胜人一筹,奠定了他在农业发展史上的历史地位。因此,研究中国工业发展史不能不提到张謇,研究中国农业发展史也不能忽略张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