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联合公安机关,通过现场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并依法查处了多起涉疫违法行为,其中3人未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被警方行政处罚。
10日上午,我市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发现外地来通人员路某未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近日,防疫工作人员在对南通一农贸市场的从业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经营户秦某未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日前,防疫工作人员在对通州一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行业的顾某未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分别给予路某、秦某、顾某相应的行政处罚。
我市警方再次呼吁广大市民,一起再坚持、再努力,做到“应检尽检”,做好个人防护,彻底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
记者张亮 通讯员苏锦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