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支付宝里的“借呗”功能想必不少人用过,但有人却从“借呗”里借了钱出来再转借给他人,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记者11日从海门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严某和梁某是朋友。梁某多次向严某借款共计5300元,但其仅还款2800元,剩余欠款2500元及利息一直未还。2021年12月,严某诉至海门法院,要求梁某归还借款本金2500元并支付利息。
据严某自述,其于2021年4月出借的2500元中,2000元是其从支付宝“借呗”借钱后在转借给梁某的。
海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出借人出借的款项应为自有资金,原告自述借款中的2000元系其从“借呗”中借出后再出借,该部分借款合同无效,被告因此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故被告应当返还原告2000元。对原告主张该2000元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对剩余未还部分的500元,法院认为双方之间借贷关系成立,被告除归还借款本金外,还需支付逾期利息。由于双方未对利息作出约定,则自起诉之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逾期利息。
通讯员余婷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