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什么?是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有序排队的自觉行为,是穿梭大街小巷开展志愿服务的最美笑容,是斑马线前“车让人、人守规”的动人风景……你我的文明,就是城市的文明,人人都代表着这座城市的形象。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南通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用法治为文明护航
文明行为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城市特色。近年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坚持常态长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南通全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满堂红”——市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如皋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启东市、海安市、如东县创成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通过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和文明标尺,弘扬美德义行,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为道德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进而保障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爱萍介绍说,以法治方式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权重,推动解决城市治理中的重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21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条例》的立法程序,组建了立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21年11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2022年1月14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了《条例》。
作为我市首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对于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社会文明程度、群众幸福指数,巩固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着里程碑意义。
不文明行为将被处罚
据了解,《条例》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各方职责、文明行为倡导、不文明行为治理、推进与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政府及其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人民团体、居(村)民委员会、行业协会,以及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工作职责。第二章文明行为倡导,规定了见义勇为、慈善公益、无偿献血、志愿活动、绿色低碳生活、文明就餐等倡导性文明行为,明确了具体的促进举措。第三章不文明行为治理,规定了不文明养犬、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十五类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明确了治理工作机制和举措。第四章推进与保障,规定了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学校和文明家庭建设、文明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网络文明建设等推进保障举措。第五章法律责任,对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传单、六类不文明养犬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第六章附则为条例的实施时间。
在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传单影响环境卫生的,携犬出门不系犬绳的、携犬出户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的……市民们注意了,今后你的这些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奖惩结合、社会共治原则,以鼓励奖励性规范与适当数量的强制性规范有机结合,增强社会成员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观能动性。
人人文明处处文明
“文明立法,贵在执行,贯彻落实好《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盛慧琴介绍说,市文明办将持续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努力使《条例》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让人人文明、处处文明成为南通最亮丽的风景。
强化示范引领。依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各级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养犬、环境美化等志愿服务,切实引领市民群众自觉践行文明行为。
加大宣传普及。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以宣讲培训、展览展示、发放单行本等方式,开展《条例》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在全市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开设专题专栏,广泛深入宣传。依托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运用平台开展普及实践活动。
推进评估监督。制定文明行为评估办法,定期对重点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开展社会调查,做好民意征集和测评工作。同时,将开展“文明万象随手拍”征集活动,报道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
完善礼遇帮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机制,特别是建立健全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的礼遇和困难帮扶机制、志愿服务的回馈激励机制等,以制度完善体现对道德模范的尊敬和关爱,对文明行为的激励和弘扬,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本报记者卢兆欣
《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问答
问:《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五条提出,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教育等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推动网络文明建设。请问我市将有什么具体举措?
市委网信办:网络文明与信息时代相伴而生,集中反映了互联网发展、治理、运用中形成的文明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中央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我市正根据中央和省委相关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目前市委网信办和市文明办正在牵头推进。我市网络文明建设将在市委领导下,有效构建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社会组织、广大网民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文明办网、文明用网、文明上网,打造网络文明建设的南通特色品牌。
问:《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后,市民发现了流浪狗该怎么办?我市对饲养的数量、品种有哪些要求?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如何进行处罚?
市公安局:按照“政府主导、公众参与、联动共管”的模式,目前市区各乡镇、街道均已组建犬类专业管理队伍,配备犬只收容车辆和捕犬工具,负责辖区的流浪犬收容工作。市民如果发现流浪犬,可以直接拨打各区犬类管理办公室电话或110,专业捕犬人员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关于饲养数量的问题,目前我市作出了每户限养一条犬的规定。如果家中已经饲养两条或以上犬只的,养犬人必须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送交给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单位饲养,或者送交当地犬类管理办公室。至于“不免疫不登记的犬只”,如果主人把犬只关押在家中当作黑户犬,我们发现后将按照规定予以收容。
对饲养犬类的种类,除了大型犬和烈性犬禁养外,其他犬都可以饲养。对大型犬标准和烈性犬名录作了明确。其中,大型犬限制身高在60厘米,烈性犬列举了42种。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体型认定标准由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文明养犬不仅是市民文明素质的体现,也是建设治安良好、邻里和谐、优美宜居城市的基本要求。《条例》的出台与新《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有机衔接,将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对携犬出户不系犬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文明、健康、安全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自觉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问:《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明确了规范停车秩序的要求,针对停车泊位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现状,我市将采取哪些有效举措,切实解决停车难这一城市共性难题?
市城管局:至2021年底,市区汽车保有量已近60万辆,各类建筑物配建的停车泊位已远远不能满足停车需求。去年,我们加快“建”的步伐、做好“改”的文章、扩大“划”的范围,全年累计新增近2.6万个泊位,有效化解了部分区域停车难题。
停车难问题,是所有城市面临的新的民生痛点。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广大市民停车提供便捷。今年,结合《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根据市区停车建设管理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市区继续新增2000个公共停车泊位;通过新建人防工程对外提供超过2500个泊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增加10000个停车泊位;按照“应划尽划、应设尽设”原则,在停车需求大的背街里巷、城市支路因地制宜施划一批路内停车泊位,各区施划泊位不少于1500个;主城区全覆盖推进主次干道退界区域停车泊位规范施划,推进智能道闸“能装则装”、止车器“应装尽装”。 记者卢兆欣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