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呼和浩特电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一起集资诈骗案进行宣判,被告人于某甲以投资养老公寓为名,累计骗取2723名集资参与人共计1.29亿余元。于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其余5名被告人被判处7年至3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于某甲在2013年成立某农贸合作社,在取得土地承包手续后,于某甲决定在该土地上建设蔬菜大棚及养老公寓。在建设中由于资金缺乏,2013年9月,于某甲以该合作社名义,面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作社雇佣于某乙、张某等6人,形成宣传团队,到公园、菜市场等老年人聚集地采用口头宣传、发传单、组织实地参观等方式对外预订养老公寓床位,宣称投资本金可用于公寓床位使用费抵扣,也可以在投资期限届满后予以返还,并按投资本金的12%~16%给予返利。2013年至2016年期间,于某甲未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向所在地方政府申请养老公寓项目立项,也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不明真相的老年人与其签订了大量的合同及服务协议。
法官介绍,被告人于某甲等人骗取钱财后并未建设养老公寓,只是用后期集资参与人投入的资金归还前期集资本息,后期资金链断裂,导致众多老年人损失财产。 连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