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办了一张健身卡一天没用过,市民因多种因素决定不再使用,提出退卡,商家提出扣除30%退卡费用,市民不能接受,向12345政府热线和本报新闻热线投诉求助。25日下午,记者在该店家采访时,其工作人员解释,这样的做法是健身行业通行规则。
市民陈女士家住崇川区北大街附近,平时和丈夫往来于南通、上海两地。目前,夫妻二人留在南通。陈女士的丈夫曾在上海办理过一张“舒适堡”健身中心的会员卡。
“我也喜欢健身运动,3月21日那天我散步到附近的‘舒适堡’健身中心,咨询瑜伽课程。”陈女士向记者介绍,“一名接待人员表示,所有健身项目如果要参加,都必须先购买健身卡,价格是3200元包两年,另外还送一年,非常划算。我也想让丈夫一起来这家店健身,当获知上海的卡在南通不好用时,我就不想考虑了。但对方却诱导我在没带身份证的情况下先交费,之后再补办实名制手续。”
办卡后,陈女士后悔了。她找到店家要求退款。店家提出要扣除30%的退卡费用,即要扣除900多元。陈女士认为自己一天也没消费,这一要求极不合理。
记者于25日下午找到了“舒适堡”健身中心的工作人员,随后转达了市民的有关诉求。
一名现场负责人解释:“不同的时段,健身中心针对消费者有不同折扣的优惠。情况反映人所享受的优惠力度应该说是比较大的了。需要说明的是,一旦办了卡、开了卡,从开卡那天起不管你有没有消费,只要退卡,就必须收取30%的退卡费用,这是这个行业通行的规则。这一点我们在消费者办卡时就讲得很清楚,希望市民对此予以理解。” 记者周朝晖
实习生吴迪 陈可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