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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师范生艺体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招生计划和专业类别,对达到师范艺体类统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师范普通类统招生(含师范类委托培养)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招生计划,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所有艺体类考生须经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后,才可填报志愿参加投档录取。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面试和师范艺体类统招生专业加试均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普通高中
各县(市、区)招考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规定的批次和招生计划录取。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办法按照省相关文件执行。航空实验班学生录取后,原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不再增补。
市直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第1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填报):共设一个学校志愿。报考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的考生填报。
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特长生均须参加毕业升学考试并填报对应学校的志愿,每生限报一所自主招生学校。特长生专门测试工作于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结束之后、中考分数公布之前进行,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结果向社会公示。录取时将填报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第2小批普通高中(依据志愿、中考成绩统一投档录取的考生填报):共设四个学校平行志愿。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计划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所有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均实行一次性录取。
“推荐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应将被推荐学校填报在普通高中对应小批次A志愿,否则取消“推荐生”资格。“推荐生”在中考总分上加20分参与被推荐学校的投档与录取,如遇总分相同,需符合同分比较规则。未被录取的“推荐生”再按所报的普通高中和中高职志愿参加投档录取。
在市直普通高中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则按同分排序规则:按考生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数学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3.职业类学校
省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招生列入第二批次职业类第1小批次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符合省相关规定)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职业类第3小批次高职类学校志愿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符合省相关规定)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其他职业类(含技工)学校全部实行注册入学。考生须于统一填报志愿期间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在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全部投档,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取。
四、志愿填报相关要求
全市统一组织中考志愿填报工作,继续采取中考前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征求志愿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
(一)志愿填报流程
中考报名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考生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操作流程如下:
1.考生进入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操作界面后,依次输入考生号、姓名、密码和校验码登录系统后点击“志愿信息填报”。
2.考生核对并确认基本信息、考试成绩(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体育校考与统考成绩)、地理与生物学测等级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如有差错及时向老师报告,学校要及时向当地教育局、招考部门报告,并按程序进行核查处理)。考生核对无误后点击“我已核对并确认以上成绩无误”按钮进入下一页面。
3.考生认真浏览2022年中招录取办法和院校招生计划,阅读完成后点击“我已了解今年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进入志愿填报页面。
4.考生分批次填报志愿,每批次首先选择“报考”或“不报考”。如选“报考”,可在相应批次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下方出现的虚线上依次单击,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
5.考生填报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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