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属于债权保全制度,其立法目的在于通过“例外”允许债权人干涉债务人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维持在适当状态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其实质为诚实信用原则对意思自治原则的规制。
就本案而言,钱某、陈某在离婚时对房屋的分割处理以明显不当方式减少钱某责任财产,符合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处理应以不损害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利为前提,切不可以“厚此薄彼”的方式减少责任财产或者加重财产负担,否则,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通讯员张开华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