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公布的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新规首次对酒类饮品携带进行明确规定。
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等于24%、小于或等于70%的酒类饮品属于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发胶、防晒喷雾等自喷压力容器,可携带的单体容器容积限制从120毫升调整为150毫升。
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的菜刀、水果刀等日用刀具,禁止携带、但可托运,即旅客可随身携带刀刃长度小于60毫米的上述刀具。
不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可以随身携带,但凝胶类的单体容器容积须不超过100毫升,限带1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