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照粉
物业公司不同意业主在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怎么办?18日,崇川法院审结一起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安装充电桩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物业公司在业主报装充电桩所需的《同意建设意见书》上盖章同意,并在供电企业现场勘查及充电桩安装过程中给予必要配合与协助。
(8月19日本报10版)
新能源汽车正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但是当业主满心欢喜购买新能源车后,小区物业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其安装充电桩,这样的新闻时有耳闻。所幸,南通对这一纠纷,从一开始就提供了明确的正向的法律支持。
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是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战略要求。在“低碳出行、绿色生活”的理念下,在国家大力补贴政策扶持下,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据悉,今年上半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量同比增长136.6%,而我市每购买4台汽车中就有一台是新能源车。按照这个消费势头预测,“十四五”期间,新增注册汽车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无疑会持续提高,这对充电桩等基础配套设施的需求更为迫切。
笔者以为,社会各界都应该对这一新生行业给予关心和扶持,物业不应以“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侵犯其他业主权益”等纯粹为了方便管理的短视思维,消极对待业主的合法需求,成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肠梗阻”,这是在掣肘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愿业主和物业之间多一些理解、尊重和配合,为绿色低碳的新生行业发展让出一条路,为营造我们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为文明城市创建共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