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
“居民公约出新举,垃圾分类最重要。厨余垃圾包扎好,投入绿桶要记牢……”这是在崇川区城东街道范围内广为流传的居民公约版“顺口溜”。
(10月25日本报7版)
随着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及人们价值观、生活方式的巨大转变,人与人之间因生活交融、利益交叉产生的纠纷和矛盾越来越多,而这些纠纷和矛盾有时很难用法律或道德去解决。在新形势下,居民公约却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种非常好的方法。
居民公约,“约”出文明新风。据介绍,城东街道居民公约全文虽然只有240个字,但内容全面、“约”得具体。它涵盖垃圾分类、文明养犬、约定良俗、社会道德等文明新风尚的各个方面,且成效显著。笔者以为,城东街道居民公约不仅具有道德成分,同时具有法律成分,而且更容易遵守。因为居民公约是居民群众彼此协商、让步产生的结果,代表了大家的共同利益,是群体利益的最大化。
在当今社会环境下,居民公约的种种优势不可小觑。但要真正发挥其最大的作用,还有很多注意事项和工作要完善。比如,要充分表达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力保持乡风民情的“原汁原味”等。尤为关键的是,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居民公约打造为“居民法”和“群众道德”,以便在执行时更具强制力和约束力,更能实现社会治理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