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今年85岁的徐老太因赡养问题3次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近日,如东法院岔河法庭审结了这起赡养纠纷案。经调解,两子将提供房屋给丧失劳动能力的徐老太居住,且每年给付徐老太相应的生活费。
徐老太与丈夫生有两个儿子,丈夫多年前去世,两个儿子均由徐老太抚育长大。如今,步入高龄的徐老太身患多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而徐老太一手拉大的两个儿子竟然对母亲的赡养问题互相推诿,争执不休。为此,徐老太曾分别于2015年、2017年先后两次起诉,要求两个儿子提供住房给其居住,并给付适当的赡养费。当时,法院判决两个儿子提供房屋一间给徐老太居住,并承担房屋的水电供应及维修管理,每年给付徐老太生活费共计7600元。
近年来,因物价上涨等因素,原判决的赡养费已无法满足徐老太生活所需。不得已,徐老太只能再次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两个儿子增加生活费,共同履行赡养义务。
如东法院认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考虑到该案原、被告系至亲,开庭审理判决并不利于矛盾的彻底解决。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承办法官将该案转入诉前调解程序。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原有判决的基础之上,两个儿子给付的生活费各增加1000元,其他赡养内容同之前判决的条款。
通讯员朱天晔 汪胜男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