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综合消息 记者27日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上海将从7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具体为:自2023年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17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740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510元/月。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对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同时进行调整。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2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52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17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94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62元/月。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9276元/月,致残二级8643元/月,致残三级8124元/月,致残四级7592元/月。 据《新民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