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董事长”发来微信,让转账390万元。想起社区民警曾经的反诈提醒,会计魏女士没有轻举妄动。事后证明,让他转账的“董事长”果然是骗子冒充!
13日,崇川公安分局狼山派出所社区民警钱国强接到辖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魏女士的求助电话。魏女士称,有一微信账户自称是公司董事长,让她转账390万元,她心存疑惑,想到钱警官在公司开展的反诈宣传,立刻向钱警官打来电话。
“千万不要转账!”钱国强立刻赶往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长核实情况,确认该微信账户为诈骗分子冒充。“平时钱警官经常来公司讲解反诈知识,我印象特别深刻,这次我第一时间就联系了钱警官,真要谢谢他。”魏女士说,该微信账号与真实账号头像、昵称一样,没有经她好友验证,可直接发送信息,极具欺骗性。
记者张亮 通讯员余天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