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经营者开展数字化服务是大势所趋,但绝不能以牺牲消费者权利为前提。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新形势下,任何企业的任何商业行为,更要守牢法律底线,坚持科技向善,尊重消费者意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实现健康持久发展。期望社会各界齐心协同共治,早日杜绝“霸王式”扫码乱象,为消费者创造安心、清朗的消费环境。
——人民日报:《协同治理“强制扫码”》
打假英雄和逐利商人,似乎只在一念之间。但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都不应得意忘形,更不应以所谓的“私权”代替公权。同时,有关监管部门也有必要给一些名为“打假”实为赚取流量的虚假“打假博主”念念监督紧箍咒,使其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
——东方网:《“惩恶扬善”式打假缘何引热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