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接下来的赡养费用一定要按时给付,有问题及时和我们沟通,我们会定期回访的。”在如皋法院搬经法庭调解室,执行法官一边提醒当事人黄某,一边向其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记者昨天了解到,该院通过审执联动,从源头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
朱老太育有两子,平时老太跟随二儿子生活,大儿子黄某按时给付赡养费。今年6月初,因未及时收到赡养费,老人与大儿子黄某产生纷争。搬经法庭法官及时介入调解,双方就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的给付达成一致意见。调解达成后,朱老太并未如期收到黄某给付的相关费用,她找到执行法官寻求帮助。
审执法官对案件进行研判后,联系到黄某,将双方约到搬经法庭调解室。执行法官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审理法官就双方调解协议的履行期限、违约责任进一步明确。黄某称:“我已经按照我母亲给的账号汇过一次款,但没汇进去,后来又外出了一趟,就把这事给忙忘了,没有继续跟进。赡养母亲是我的义务,我不想因为这事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我现在就履行。”两个小时后,在审执法官的共同见证下,朱老太如数收到生活费及医疗费用。
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向黄某送达《自动履行证明书》。据执行法官介绍,向被执行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是对其积极履行义务行为的一种肯定,也是如皋法院肯定主动履行、激励诚实守信行为的有益尝试。记者王玮丽
通讯员贾俊辉 钱思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