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南通新闻

十个月大的婴儿“艾灸”被烫伤

推拿店被判赔偿12000元

晚报讯 当小孩生病发热时,有些父母会选择带孩子去理疗店接受推拿等治疗,但这其中蕴藏着风险隐患。记者26日了解到,如东法院审理了一起十个月大婴儿在做“艾灸”时被烫伤的案件,依法判决推拿店赔偿12000元。

今年年初,十个月大的婴儿小宇(化名)因发热高烧不退,被母亲带到某推拿店寻求退热方法。店老板和店内一工作人员接待了这名小顾客,并告诉小宇的母亲,可以尝试用“艾灸”和推拿的方法退热。

在“艾灸”过程中,小宇一直哭闹,小宇的母亲询问是不是因仪器设备太烫导致。店员称,他们有经验,可能是小孩闻不惯艾草的气味。因小宇不停哭闹,在“艾灸”了一个小时左右后,店员停止了“艾灸”。此时才发现,小宇“艾灸”的部位有明显的红肿,甚至破皮。

当晚,因小宇身上的红肿部位变大,小宇母亲将其带至医院治疗,后又多次前往医院复查、治疗。治疗结束后,小宇母亲一纸诉状将推拿店告上法庭索赔。

如东法院审理认为,《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法院认为,本案中,推拿店对十个月大的婴儿使用“艾灸”,并在使用过程中致其烫伤,明显存在过错,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讯员沈益 记者王玮丽

2023-09-28 推拿店被判赔偿12000元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50562.html 1 3 十个月大的婴儿“艾灸”被烫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