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大宗货物的长途运输往往需要通过物流。葛某因有一批设备需要运输也找了物流,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接到一通货物被“绑架”的消息。记者昨天了解到,崇川法院审理了一起物流人员坐地起价敲诈勒索的案件。
李某在上海和重庆设有物流仓库。他和王某商议后,决定通过某网络货运平台寻找上海附近地区至重庆附近地区的货运单,并假意与货主确定运费等货运信息。待接单后,两人安排余某负责对运输至重庆物流仓库的货物进行扣留,再以车辆损坏、路难走等理由或以不交钱就不交付货物相威胁,迫使货主交付额外增加的每车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运费。
葛某跟王某本来商定,以14500元的价格将一批灯光音响从上海运到成都。货到了重庆后,王某告诉葛某,运输车辆坏了,要加21500元换车运输,又以“不给钱不发货”威胁葛某。“成都那边演出等着要用灯光音响,不能及时送到违约的话损失更大。”心急之下,葛某被迫支付20000元。随后,王某安排第三方司机将货送到目的地,葛某为此还另出了3000元的短驳车费。
法院查明,李某、王某、余某采取上述方式,相互配合,共同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0起,涉案金额共计15万余元。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手段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到1年,并处罚金。李某不服并上诉。南通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物流领域诚实信用对于各方来说都非常重要,托运人价值数百万元的货物交给承运人长途运输,主要基于对承运人的信任。利用托运人的信任,运输途中故意坐地起价敲诈勒索货主,不仅有违诚信,更构成犯罪。 记者王玮丽 通讯员陈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