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市井

骑车不戴头盔出车祸受伤

电瓶车驾驶员自担部分损失

晚报讯 骑电瓶车不佩戴头盔,发生车祸受了伤,自己要不要承担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1日,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如皋法院发布了该院今年审结的一起典型案例,再次为大家敲响警钟。

2021年6月的一天下午,于某骑电瓶车与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于某在事故中受伤。交警部门认定,郭某、于某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后经鉴定,于某颅脑损伤遗留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重度受限,构成八级伤残。于某将郭某及其承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

如皋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当知道不佩戴安全头盔骑电瓶车在道路上行驶可能带来的人身危险。法院根据双方过错大小、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大小并结合事故责任比例,判决由被告保险公司对超过交强险限额范围的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记者王玮丽

2023-12-05 电瓶车驾驶员自担部分损失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56846.html 1 3 骑车不戴头盔出车祸受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