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2日下午3时许,南通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兴仁收费站对行经此处的一辆苏F5××××白色依维柯进行检查,透过车窗发现车内挤满了人。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载4人。超载的乘客由于没有座位,只能坐在小板凳或纸箱上,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经询问驾驶员王某,车上一行11人都是从海门演出完回南通的,为图省事挤了一辆车。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四款,对驾驶员王某罚款50元、记9分,同时责令转运超员乘客。
记者张亮 通讯员杨继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