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剑锋
19日上午10时,如皋飞鹤公交214路驾驶员吴元兵行驶至如皋市如港路大明街路段时,突然发现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小轿车起火,轿车司机和同行人员神情慌张地站在路边。
(1月24日本报7版)
表面上看,汽车自燃是突发事故,但每一次意外的发生,不管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几乎都与思想上的麻痹大意有关。其实,汽车是不会无缘无故“突然”着火的,如果能重视每一个征兆、苗头和隐患,保养检查得更细一点、安全防范得更主动一些,安全事故就会大大减少甚至可以避免。
展开来讲,每次自燃事故发生时,尽管消防员都能迅速赶到现场扑灭火势,但所谓“远水救不了近火”,由于车上没有配备灭火器,往往会失去最佳的扑救时机。换言之,如果第一时间能实施灭火自救,是完全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态扩大、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的。
车载灭火器虽不起眼,但在关键时候往往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常讲:对待安全的态度,决定了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配个灭火器既占不了多大地方,也耗不了多少资金,关键在于司机要强化个体安全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通过未雨绸缪换来一路平安。对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来讲,应通过加强道路巡查、日常检查等途径,倒逼司机把灭火器作为汽车“标配”,同时要广泛开展各种消防演练和安全教育,让“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成为一种主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