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根生
记者18日从我市召开的《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获悉,《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为我市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系统化、法治化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迈向纵深,对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2月19日本报2版)
对于一座城市而言,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人类对阳光、空气和水的依赖。一流的营商环境可以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拉动经济增长,让城市发展更有底气。正因为如此,自2022年以来,我市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连续3年先后推出营商环境“万事好通”66条、新66条、3.0版,不仅彰显了招商引资的诚意,也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项目能否早日落地、投产后能否及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往往是决定企业是否愿意投资的关键所在。因而,相关部门要千方百计提升服务效能,以“早一天也好”的意识简化审批流程,让项目“签约即落地,落地即开工”。此外,还需要建立常态化的服务机制,为市场主体在全生命周期内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可定制服务,让企业能在南通安心发展。
当前,巩固和增强我市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优化营商环境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在未来的发展中,要想吸引更多的企业看好南通、投资南通、扎根南通,有关部门就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在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上多下功夫,不断优化极具亲和力的营商环境,让南通成为一座既有发展活力也有发展潜力的现代化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