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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设立

据新华社北京电 海关总署2月28日公布《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该商务合作区以国际商务交流为核心功能,满足境外人员短期停留商务活动需求,为国际商务人士在商务合作区内开展商务会见、商务洽谈等活动提供便利。

相关举措主要包括:海关对进出区人员携带行李物品按国际侧基本放开、国内侧严格管住原则实施监管;移民管理部门对持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备案的有效邀请,搭乘国际(地区)航班自浦东国际机场入区的境外人员无需核查中国签证等入境许可,仅开展国际旅行证件核查,在区内开展商务活动可停留30天,并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对境外人员携带自用、合理数量的行李物品进入商务合作区给予充分便利,海关仅开展行李物品安全准入及动植物检疫监管,移民管理部门除执法办案需要外不再检查等。 邹多为 周蕊

2024-03-01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65214.html 1 3 沪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设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