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深读

丈夫负责谈“好处费” 妹妹国外当“保管员”

广东一区委原书记家庭贪腐案细节曝光

指使47岁的丈夫提前退休充当“大堂经理”,让弟弟夫妇辞去公职成为当地有名的政府工程“二道贩子”,安排已移民加拿大的妹妹代为接收、保管巨额贿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日前发文《深度关注丨管好身边人》,披露了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委原书记郑小燕拉8名亲属贪腐的细节。

文章报道披露,2003年1月,郑小燕前往清新县(清新县于2012年改县为区)任职,其后便处心积虑为自己和亲属谋取利益。在郑小燕的“操盘”下,她的丈夫、弟弟、妹妹、女婿,甚至丈夫的妹夫、弟弟的连襟等多人牵涉其中。

2006年,郑小燕指使当时47岁的丈夫陈某提前退休,充当“大堂经理”。每当社会老板有所请托,郑小燕不置可否,暗示对方“有空找陈某喝茶”;有工程项目即将开标,郑小燕便与陈某商量给哪个老板承接,让陈某出面对接、洽谈“好处费”。

郑小燕对亲属同样有安排。她指使弟弟郑某夫妇双双辞去公职,成为清新有名的政府工程“二道贩子”。她还安排已移民加拿大的妹妹代为接收、保管巨额贿赂,仅两笔贿赂款总额就逾2000万元。为了逃避组织调查,郑小燕甚至强令其十几年间滞留国外。

2008年8月,郑小燕升任清新县县长后,一些旁系亲属也被吸纳进郑家腐败圈。在其帮助下,黄某(陈某的妹夫)、欧某(郑某的连襟)承接了数亿元政府工程项目,郑家从中获利数千万元。郑小燕的女婿及其亲属,在清新县涉足房地产等多个领域,背后全靠郑小燕。

黄某6年里承接了12项政府工程,对郑小燕很是“忠心”,除了为其买商铺、搞装修外,还代为保管赃款300余万元,“供其随时支配使用”。

郑小燕主要按亲疏程度确定好处费比例。对亲弟弟郑某,她分文不取;对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帮忙可以,该收的钱“分文不能少”,如黄某需按利润的40%支付好处费,欧某则要将利润的75%分给郑家。

2013年至2019年间,郑家承担了清新区大部分政府工程项目,其他经营者如果没有向郑小燕行贿,很难顺利承揽项目,当地营商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2019年,郑小燕被调离清新区,相关信访举报持续不断。2023年2月6日,清远市纪委监委对郑小燕立案审查调查,并先后对郑小燕及陈某、郑某、黄某等采取留置措施。“夫妻同日留置、姐弟先后落网、亲属一起被查,郑小燕案呈现出裙带风严重、权力渗透深、贪腐时间长和共谋型腐败四大特点。”清远市纪委监委专案组负责同志指出,除郑小燕外,该案还涉及其8名亲属,其中,被立案4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经查,2008年至2019年,郑小燕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用地指标调配、政府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28万余元。2024年1月,郑小燕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查封、冻结在案的股权、房产、车位等及其退缴的违法所得被依法予以没收;其余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依法继续追缴。

据中纪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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