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时评

用法治破解消防通道被堵难题

□徐剑锋

有市民向12345政府热线和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位于启东市汇龙镇的一家大型超市在消防通道内堆放货物,存有安全隐患。9日,记者了解到辖区消防部门已责成涉事超市迅速整改。

(5月13日本报5版)

尽管《消防法》第28条早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规定,但这一法规在现实生活中执行时却不尽如人意。从目前来看,一些单位或个人为图方便或省钱省事强行“占道”,或随意丢弃建筑垃圾,使得消防通道常常处于被堵塞的状态。一旦碰上火灾、危险病人需要急救等突发事件,救援车辆和专业人员恐怕进也不是、退也不行,到时候就只能干着急、后悔莫及了。

消防通道“此路不通”难题,最终还需用法治方式破解——既需“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基本的落脚点在严格执法上。从这个角度来讲,消防等部门必须始终保持“零容忍”,出重拳、铁了心实行常态化严管。只有不断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学费”,才能产生震撼力。

当然,靠法律强制手段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生命通道被堵塞现象,但受警力、时间等有限因素的影响,难免也会有“漏网之鱼”。在笔者看来,只有当行政强制的行动真正提升为公众理智的行为时,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才会越来越少。说到底,由此来讲,一方面要打开思想上的安全“闸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用“举手之劳”来保障共同的生命权,这也是公民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另一方面要砸开堵塞的安全“大门”,在层层落实安全之责、消防之措的同时,更应通过单位内部自查、职能部门督查等,彻底打掉圈占、挪用、紧闭消防通道的“霸气”,并多管齐下解决车辆乱停、垃圾乱堆、乱搭乱建等问题,从源头上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2024-05-14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72674.html 1 3 用法治破解消防通道被堵难题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