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天上不会掉馅饼,更不容易掉富二代。记者昨天了解到,海门法院审结一起重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身份证件、诈骗案件,伪装“富二代”骗钱骗色的男子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13年11月,沈某与吴某登记结婚。此后,沈某认识了另一名女子李某,其谎称自己系离异单身,并追求李某,双方约定2017年5月20日登记结婚。
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怎么办?沈某就在网上找人伪造了一本自己和李某的结婚证,而单纯的李某竟没起疑,还高兴地把“结婚证”的照片发在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在与李某交往过程中,他还出示过自己的“身份证”和“离婚证”,而这些证件都是沈某找人伪造的。
2018年2月,沈某与李某在李某老家举办了婚礼,宴请了双方亲朋好友,后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
被沈某骗了的,还不止李某一人。2015年至2023年12月期间,沈某将自己包装成“单身富二代”,谎称自己是上海户口、在上海有别墅、父亲是红木经营商、其本人拥有珠宝公司股份,以恋爱、结婚等虚假承诺骗取多名女性及其亲属信任。进而,他又编造投资工程、支付工程保证金等各种理由,先后骗取李某的姐姐、妹妹、姑姑,以及邱某等女性共计186万余元。骗取的钱款,都被沈某用来买彩票、还债及日常挥霍。
被害人不知道的是,沈某其实是个无业游民,其父亲也仅是工厂工人。
海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沈某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有配偶重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身份证件,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诈骗罪、重婚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法院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6万元。
法官提醒:良配难寻,“富二代”更不是遍地都有。婚恋交友中,无论感情多么深,涉及钱财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被骗,要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通讯员姜妮妮 孙浩然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