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国网南通供电公司主要领导携相关部门负责人走进“政风行风热线·一把手上线”直播室,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回应市民群众的关注关切。
多措并举保障市民夏季安全用电
国网南通供电公司
党委书记张小涛:
国网南通供电公司致力于民生供电保障,坚持以供电可靠性为抓手,履行“建好网、供好电、服务好”保供责任。2024年上半年供电可靠率99.9894%,用户平均停电时长0.46小时,力争全年用户平均停电时长小于1小时。
加快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升级。2021年以来,结合政府规划,完成万象北园、郭里园等100余个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4处高层小区双电源改造,基本实现全市小区外线故障第一时间转供恢复。合理统筹配农网检修计划,原则上年内故障后不再安排计划停电检修,在节假日、周末等时段不安排对外停电。大力发展不停电作业,进一步减少用户停电感知。
强化供电设备监测运维。按照供电片区划分运检网格,设立专项网格员,实现“运、检、抢”一体化。我们缩短高温特殊时段小区红外、局放检测周期,利用配电自动化、智辅站房、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配电网运行工况全过程监测,确保问题“测得出、发现早、解决快”。6月以来开展红外局放检测12000余次。
加强小区客户侧管理。公司深化网格化服务,网格员加强与小区物业紧密联动,加强小区物业电工专变设施运维、操作技能指导培训,加大用电检查频次,督促用户及时落实专变运维责任。
提升故障抢修能力。迎峰度夏期间增派人手,实现“一个客户报修、一支抢修队伍、一次到达现场、一次完成故障处理”。通过供电服务微信群、物业微信群、短信、农村广播等多方式、多渠道第一时间告知每一位客户停电情况及抢修进度,保障居民知情权,进一步减少群众焦虑。同时,加快新技术应用,通过主动召测停电信息,实现分钟级故障感知,推动主动抢修能力不断提升。
网传居民用电涨价系谣言
刘先生:
近期,在网络社交平台看到有人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要上涨,我想知道这种说法有什么根据吗?
国网南通供电公司
营销服务中心副主任蒋李乐:
我们确实看到网络社交平台群聊里有一些相关的谣言,对此,我们也在“国网南通供电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及时进行了辟谣。目前,居民生活电价并没有增长。未开通峰谷分时的用户,全天执行平段电价,电价为0.5283元/度。开通峰谷分时的用户,峰时段8点~21点电价为0.5583元/度;谷时段21点到次日8点电价为0.3583元/度。这是一直没有发生变化的,居民也可以通过“网上国网”App等看到相应价格公示。如果电价发生变化,我们也会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告知市民。
高压铁塔离屋近是否有隐患?
刘先生:
我住在海安市白甸镇丁华村14组,七八年前,我家旁边建了一座高压铁塔。该高压铁塔距离我家房屋非常近,很担心会有安全隐患。我希望能有专业人员到我家实际测量一下高压铁塔与房子的距离,相关数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且不影响我们居住。如果有安全隐患,那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对我们进行补偿。
国网南通供电公司
建设部主任刘卫华:
刘先生反映的这座高压铁塔始建于2014年,于2016年投入运行。因为线路本体比较大,所以遇到刮风下雨的天气,确实会有一定声响。在线路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我们都严格遵照《10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
在建设时,1000千伏线路下方以及最边线垂直向外7米范围内的建筑物全部拆除。刘先生的家所处的位置,不在拆除范围之内。
我们对刘先生的担心表示理解,今年6月,根据刘先生的诉求,江苏省苏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专业人员在现场对声、电环境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在测量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是138.3~477.2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是0.525~0.642微特斯拉,这一数据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即工频电场强度不超过4000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不超过100微特斯拉。同时,现场测量的昼间噪声是50分贝,夜间噪声是44分贝,也符合相关标准。我们已经将检测结果告知刘先生,如果刘先生仍有担忧或疑问,待刘先生回到海安后,告知我们员工,我们会带专业的测量仪器,再次上门进行测量,同时提供相应的国家标准。
充电桩“统建统服”破解充电难
陈先生:
我是如皋市如城街道新民社区业主,小区内新能源充电桩数量少,给车子充电十分不方便。我想在不影响公共安全、不占用公共车位的情况之下,在自家车棚的外墙上安装小型充电桩,但被告知只能统一安装扫码充电桩。
国网南通供电公司
营销部四级职员汤飞:
为了满足老百姓在小区里充电的需求,南通市于2020年和2022年分别出台了相关文件,规范小区居民安装自用充电设施。如果居民有产权固定车位的可以申请安装自用充电设施;如果居民没有产权车位,可以租用小区内的固定车位,租用期满一年就可以申请安装自用充电设施。此外,对于小区内的公共车位,由于使用者不固定,所以不在居民自用充电设施的安装范围内。
涉事小区内部路边确有一些公共车位,按照南通市新能源办对于在居民小区推广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的工作要求,可以引入第三方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提升充电设施管理水平。同时,根据2023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居民小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因此,第三方统一建设的充电设施执行电价与居民自用充电设施执行电价是一样的,但第三方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收费价格公开透明并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