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南通新闻

人身险预定利率即将进入“2”时代

业内人士提醒:理性分析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做出购买决策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分红型保险产品、万能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分别调整为2.5%、2.0%、1.5%。

在此背景下,部分保险代理人以“人身险预定利率即将调整”为噱头大力宣传产品。那么,消费者是否应该抓紧“上车”?业内专家建议,消费者要结合自身需求和预定利率下调这两个因素综合考虑。

人身险预定利率进入“2”时代

8月2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通知》还指出,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还明确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由保险业协会发布。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应当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利率调整早有征兆

《通知》中所指的预定利率,是指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根据公司对未来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而为保单假设的每年收益率,相当于保险产品的回报率,主要是参照银行存款利率和预期投资收益率来设置。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的调整是金融市场环境变化和监管政策导向的结果。在低利率的宏观经济背景下,保险公司需要合理控制成本和风险,以保障行业的稳健发展。

事实上,此次调整早有征兆。据记者了解,6月中旬就有险企发布通知称,停售旗下预定利率为3%的增额终身寿险,新产品于7月1日上线,预定利率为2.75%。7月中旬,监管部门召集多家大型保险公司开会,研讨下调预定利率事宜。

咨询业内人士,他们认为对于消费者而言,此次调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挑战在于可能需要面对保险产品收益的降低,但机遇在于能够促使消费者更加理性地认识保险的本质和功能,从而做出更加符合自身需求的选择。

消费者应理性看待“炒停售”

面对“且买且珍惜”的3.0%预定利率产品,消费者要抓住最后的窗口期“上车”吗?为了给广大市民提供专业的投资建议,记者近日采访了我市多名资深保险专家。他们表示,消费者在考虑是否购买人身险产品时,不应被预定利率的调整所左右,而应首先审视自身的风险保障需求。保险的核心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而非单纯的投资工具。如果消费者只是为了追求较高的预定利率而盲目购买保险,可能会忽视自身真正的风险需求,导致保障不足或保障过度的情况发生。

“预定利率只是影响保险产品价格和收益的一个方面,产品的质量和保障内容同样至关重要。”他们还指出,对于那些已经有明确风险保障规划,如重疾保障、意外保障等的消费者,在预定利率调整前选择合适的产品确实是一个时机。但在作出决定之前,需要仔细评估产品的条款、保障范围、理赔条件等重要因素。

同时,记者了解到,部分消费者在面对预定利率调整的消息时,表现出了焦虑和盲目跟风的心态。市民张先生就表示:“看到保险代理人一直在说利率要降,感觉不买就亏了。”对此,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被营销手段所误导。总之,在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调整的关键时期,消费者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分析自身的风险保障需求,谨慎做出购买决策。

本报记者顾凌 张水兰

2024-08-27 业内人士提醒:理性分析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做出购买决策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82894.html 1 3 人身险预定利率即将进入“2”时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