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公司上市几个月运行平稳,多亏法官当初帮我们快速调解了那场纠纷。”22日,某高新技术制造企业负责人致电南通开发区法院表示感谢。
某高新技术制造企业在全球拥有三大产研一体化基地并拥有多个全球知名品牌,其在珠海设立了某合伙企业作为公司员工的持股平台。德籍华人蒋某于2017年至2022年期间在该公司担任销售总监职务。2021年,该公司发出《认购意向书》并邀请蒋某参与股权激励方案,蒋某向员工持股平台支付股权认购款50多万元,但合伙企业一直未将蒋某列为合伙人,蒋某遂向南通开发区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及员工持股平台返还股权认购款。
此时正值企业筹备上市重要关口,涉诉很可能会影响企业上市。为此,承办法官主动对接双方当事人,了解双方的诉求以及案件纠纷发生的根源,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对于企业银行账户保全、返还股权认购款主体、支付款项期限等均存在争议。结合各方当事人的诉求,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一次次的调解中,争议事项逐渐变少,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此时,距离立案仅过去20余天。
这次成功调解,既维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挂牌上市扫清障碍。今年6月底,蒋某收到了合伙企业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认购款。今年8月,某高新技术制造企业在新三板正式挂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2023年集中管辖南通市辖区内一审涉外商事案件以来,南通开发区法院始终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着力点,积极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涉外商事审判,用“东方经验”解开中外当事人心结,助力提升南通开发区营商环境的公信力及竞争力,为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优质法治环境。
通讯员陈新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