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个泰国影片《姥姥的外孙》火出了国境线,好几个朋友劝我一定要看看。他们推介的理由是太真实了,就像在我们某家某户拍的纪录片。
这部影片的英文名直译是《如何在外婆去世前赚到100万》,直白地概括了全片内容。《姥姥的外孙》故事情节很简单:男主角阿安得知姥姥身患结肠癌四期,生命仅剩一年,便想通过紧急尽孝获得房产继承权。抱有同样想法的,还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阿安的两个舅舅。
影片结尾,外婆将房子过户给了二舅——一个游手好闲的中年男。他从未照顾过重病的母亲,赌博输了就回家偷钱。外婆的3个儿女中,唯有阿安的母亲一直承担着照顾外婆的重任,一生为原生家庭牺牲最多,最后却一无所获。
有人认为外婆的决定出于“重男轻女”,然而这个并不占道理的结论显然不成立。因为虽然同样不孝,但阿安的大舅毕竟事业有成,没有不良癖好,房子给他,尚可以保全祖业。房子到了二舅手里,很可能没多久就会“改姓”。外婆不可能想不到这样的结果,可依然非理性地处理了遗产继承问题。
说来也巧,我父亲也死于结肠癌。我们家3个儿子,不存在重男轻女的情况。大哥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大部分照顾父母的责任,私下里还垫了20多万元医药费,从无怨言。父亲病危的最后100多天,大哥日夜守护,以致自己肾病发作,双腿浮肿……最后他也是一个子儿都没得到,父亲坚持要将房子过户给二哥。二哥和《姥姥的外孙》里的二舅一样,多年来社保都要靠父母来交;每次父母病重,都看不到他的身影。
为什么许多父母都选择将遗产交给最不孝、最不成器的孩子?在自媒体上看到社会学家们也曾分析讨论过这个问题。在那些父母眼里,“穷”就是硬道理,儿女中谁最穷就向谁倾斜。至于最孝顺的那个子女,他们会认为他(她)觉悟高,肯定不会计较。
“你们这么对待大哥,大嫂和大侄儿意见很大!”我曾私下和母亲说过这事。她却坚决地表示不相信,在她眼里大哥一家境界都很高,绝不可能有怨言。
“要是房子给了大哥,我一点意见都没有。但你二哥不仅对家里一点贡献都没有,还常常起副作用,比你还差得多。房子给他,就别怪我要‘起义’了!”妻子对我说。
许多家庭在父母离世之后,兄弟姐妹形同陌路甚至反目为仇,相当一部分是父母处理遗产不公埋下的祸根。《姥姥的外孙》若有续集,两个舅舅和阿安一家应该会分道扬镳,从此很难再成一家人了。
一家之长是级别最低的“长”,却是天底下最难当的“长”。很多老一辈的家长往往感性远多于理性,在世时尚可捏合大家庭,去世后却让儿女难再成一家。我们这代家长文化程度普遍提高了许多,希望能结束这种可悲可叹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