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时评

防范监控侵权

老王与小李南北隔田相邻而居,双方分别在其宅前与屋后安装了摄像头,为此还闹到了法院。记者14日了解到,海门法院包场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高效调解了这起安装摄像头侵犯隐私权纠纷。

(4月15日本报7版)

普法教育要跟上

□文宏

随着安防意识的增强,许多居民选择在自家门前安装监控设备。然而,许多安装者并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可能已经违法。

法院的调解固然能解决个案纠纷,但要从根本上减少居民之间因摄像头侵权而产生的矛盾,就必须加强普法教育。因为技术发展往往快于法律意识的提升,在智能设备日益普及的背景下,普法教育也应该与时俱进。

老王与小李之间的摄像头侵权案件的成功调解值得肯定,但更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如何避免类似纠纷。法律不仅要作为解决纠纷的工具,更应该成为预防纠纷的指南。只有当每一位居民都能自觉尊重他人隐私,并在安装摄像头时都能主动考虑法律边界,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文明和谐。

安装时勿要“越界”

□梁诗韵

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正式施行,明确划定了公共场所摄像头的安装禁区。其中,更是首次为家门口安装的摄像头、智能可视门锁等设备划定“行为红线”。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有边界,尊重他人隐私是当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对此,一方面,要严格执法与动态监管。公安机关需加强巡查,利用技术手段识别非法摄像头,并简化备案流程。另一方面,公众要参与普法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提升公众对隐私权的认知。与此同时,技术创新与行业自律不可少。应推动摄像头厂商开发隐私保护功能,建立行业标准,确保产品符合法规要求。唯有在严格执法、公众自觉和技术创新的共同推动下,摄像头才能真正成为守护安全的“智慧之眼”,而非窥探隐私的“无形之网”。

此外,“将心比心”和“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也能促进双方的理解。只有当家门口的监控既能守护家庭安全,又不侵扰到邻居隐私之际,这样的“智能防护”才能真正赢得人心。

2025-04-16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205130.html 1 3 防范监控侵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