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南通新闻

买烟不给钱,卖家起诉追债被驳回

法院:无证卖烟,违法!

晚报讯 买香烟不给钱,卖家一纸诉状将买家告上法庭,却被法院驳回起诉。这是为何?记者昨天了解到,如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3年,胡某多次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张某出售香烟。后经结算,张某还有两万余元未支付,胡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偿还烟款。

如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经核实已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据此,法院对胡某的起诉予以驳回,一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通讯员镇永娟 高冯洁

记者王玮丽

2025-04-22 法院:无证卖烟,违法!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205660.html 1 3 买烟不给钱,卖家起诉追债被驳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