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编撰的图书,自己“套号”加印出售,非法经营金额逾5000万元……这起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特殊侵权案,近日由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自己盗版自己”也要负法律责任吗?记者带你一起了解。
这是本案中的涉案盗版书。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这是本案查处仓库中堆放的盗版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