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可
《史讳举例》《元典章校补释例》是陈垣的典范之作。据其学生刘乃和说,“标题用举例释例,以言其是范例,不是众多现象的罗列。如后一书不但对元代书校勘时适用,且对校勘学及其实践都有指导意义,因此1959年科学出版社排印时,他将此书改名为《校勘学释例》”。可是“他在北大教过的一个学生,曾将《史讳举例》补写,拿给他看,他说:‘补得虽多,而未出其例。我只举例,其余自在其中,实可不必补。’这同学文章当时未发表,援师去世后,前几年还是刊出了,内容仍未超过《举例》。这就是他用举例释例为题的深邃妙用之处”。虽然并未指名道姓这旧门生是谁,其实即蔡尚思。
《史讳举例》“廿二年冬励耘书屋锓板”。1934年11月,陈垣送给了蔡尚思一册,而蔡尚思“拜读之后,敬佩弥深。因心向往,遂生陋见”,写就《读陈援庵先生讳例》,并于12月9日随函寄呈陈垣请教。奈何陈垣复函无存,如何回应不得而知,所可知者,蔡尚思在12月20日去函之中说过“吾师勉以行文修洁与避免世俗嫉忌”的话,可谓“忠告而善导之”。同时附寄了修改稿,“至于发表与存留皆可不必,恐重吾罪而贻人讥也”,不知道陈垣又作何回应。1985年,蔡尚思文改题《论陈垣老师的历史避讳学》发表在了《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第5集上,“从抗日战争到十年内乱,遭遇多次浩劫,终于从一大堆废纸中找到,真是喜出望外。现在距离陈老师逝世已经超过了十多年,而我的看法仍然未变”,难怪乎刘乃和说蔡尚思是“不体会‘例’的用意”。
无独有偶,1987年出版的倪其心《校勘学大纲》认为《元典章校补释例》“只以一种古籍为实例,因此也不免局限,不能更为广泛地选择各类古籍的典型事例”,自然也应归入“不体会‘例’的用意”之列。所谓曲高和寡,能够体会其苦心孤诣的终究还是少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