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南通新闻

用儿子账户隐匿收入 偷偷转移房产给女儿

两名被执行人同天站上被告席

晚报讯 近日,如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其中一起系该院本年度首起“拒执罪”自诉案件。

“法官,我筹到4万块钱了,这回我真的知道自己错了!”当天上午开庭审理前,被执行人黄某带着4万元来到执行大厅,主动履行义务。黄某拖欠多名工人劳动报酬,2019年至2020年6月,其与工人陆续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由于其未按约给付,案件进入执行。眼见自己的微信、银行账户被冻结,黄某想了一出“障眼法”,让儿子小黄注册了微信账户供自己使用,从而隐匿自己的收入。

经查,黄某于2020年10月至2024年8月期间收取多笔打桩工程款致使生效裁判未能执行到位。经审理,黄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履行部分款项,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判处黄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当天该院审理的另一起“拒执”案中,被执行人李某拖欠刘某劳动报酬88000元,双方于2023年10月达成分期履行调解协议。该调解书中前置执行通知书,明确告知若违反本条规定,案件申请执行后,可依法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李某却明知故犯。2024年2月,其将名下房产无偿转移给女儿,致使本案无法执行到位。刘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李某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通讯员贾俊辉 闫静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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