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此前本报报道的“小区车库管道漏水致车辆进水受损”一事画上圆满句号。12日,据车主刘先生介绍,经双方沟通协商,小区物业免除他6个月车位管理费,对此他予以认可。
刘先生租住在中南世纪城18幢,上月初,他花费约20万元购入一辆白色小鹏新能源车。上月21日,暴雨导致小区地下车库一处管道局部脱落引发漏水,漏水点就在刘先生车位上方。由于车窗留缝通风,水渗入车内,内饰、座椅、扬声器等部件受损,4S店初步估算维修费用为5563元。刘先生认为物业负有责任,为此讨要说法。
记者12日上午了解到,困扰刘先生多日的这起麻烦事已获解决。刘先生介绍,小区车位管理费为每月300元,物业承诺以免除其半年车位管理费作为赔偿。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他表示能够接受。
针对这起事件,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蒋忠顺律师分析,物业作为小区地下车库的管理方,负有小区公共(管道)设施管护义务。同时,刘先生将车辆停在小区车位上,物业公司应当对刘先生的车辆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虽然刘先生因为自己的过失也造成了损失的扩大,但考虑到停车位置属于地下车库,不可能预见到遭遇漏水,故刘先生的过错较小或者无责任。所以,物业公司应对刘先生的损失承担全部或绝大部分责任。记者张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