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祁卫东将司法救助金汇入李涵账户时总是被问:“祁法官,是不是没希望了?”这个问题问了十七年,终于在第十七个年头有了最好的回答。
今年1月27日,蛇年除夕前夜,根据事先摸排的线索,已从驻村支部书记调回如东法院并任职法警大队政委的祁卫东,正和同事蹲守在张某家附近,这是他第17次在年关“碰运气”。
远处传来汽车引擎声,车灯照亮院墙时,他一个激灵蹦起来——驾驶座上的,正是消失了十七年的张某!
“十七年,你这样拖欠和躲避债务的行为不仅涉嫌拒执犯罪,同样对李涵的生活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他本来可以靠着这笔钱得到更好的治疗,或许就能早点恢复并开始新的生活……”深夜的执行谈话室里,祁卫东对张某进行严肃教育,责令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
尽管如此,张某坚称该案系公司债务,他只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公司早已被吊销,自己也无履行能力。
面对张某的辩解,祁卫东依法释明:作为公司股东,张某出资未完全到位,如若不履行债务,法院将依法追加其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对个人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此外,鉴于其多年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也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话说到这里,张某的态度已然松动。他表示可以先履行部分义务,但本案涉案金额较大,希望李涵在违约金及利息款项上给予一定让渡。考虑到李涵行动不便,祁卫东便赶往李涵老家,告知其该案的具体情况。李涵表示理解法院的工作,也同意了张某提出的让渡部分利息请求。
今年2月7日下午,张某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李涵收到汇款短信,心口的大石头终于稳稳落地。带着祁卫东的祝福,他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
本报通讯员严夏菲
本报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