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近年来,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形成了一系列黑灰产业链,其中帮信犯罪成为重要一环。
据介绍,当前帮信犯罪的被告人呈现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初犯比例高的“三低一高”特点,3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超过80%,2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三分之一,特别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群体涉案问题突出。
“一些电诈犯罪团伙大量收购他人实名电话卡、银行卡,甚至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群体实施犯罪。”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郑翔说。
针对上述情况,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坚持宽严相济,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以及处于犯罪链条末端、情节较轻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但“依法从宽”绝不是“一放了之,不管不顾”,“不刑”不是“不管”,免刑并非免责。
一起案件中,在上海某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被告人高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组织在校生顾某和未成年在校生师某等向他人出租银行卡。
三人归案后,高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检察机关依法对顾某、师某分别作出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督促学校严格管理教育,避免再犯。
“司法办案中,对一般参与人员、被诱骗实施犯罪的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对积极退赃退赔的人员、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查相关犯罪的人员依法从宽惩处。通过在办案中彰显刑罚强有力震慑和教育挽救功能,实现刑罚治理效果最大化。”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说。
该宽则宽,当严则严!
意见明确,对于组织性、职业性和跨境协同实施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以及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骨干成员等,依法从严惩处。
同时,意见列明了从严惩处的情形,包括跨境非法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利用“深度合成”等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犯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