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郭庆茂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智庆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何玲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邵玲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亚军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