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碧华西路、金桥西路部分路段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上述路段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
二、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停于停车泊位内的除外。
三、在以下路段车辆停放或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处理。
1、碧华西路(金洲路至金彩路);
2、金桥西路(金正路至金鼎路)。
四、本通告自2020年1月31日实施。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