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多亏了海安检察院、司法局的帮助,让我能安心留在湖北老家,不用担心因为不能按时回海安接受矫正而被处罚了。”2月17日,家住湖北的张某给海安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顾祁荣发来一条微信。
张某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1月22日经批准与其丈夫自驾回老家湖北谷城县过年、探亲,原计划于1月27日返回海安,后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其接受了海安市司法局的劝阻,续假至2月6日。2月3日,他们准备启程返回海安,临行前张某向司法所报告,司法所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海安市检察院,接报后,海安市检察院及时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当地党委政府联系通报了该情况,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劝阻其返回海安,待疫情防控形势较为明朗后再做决定,同时要求司法所每天与其保持联系,并确定其具体位置、周边疫情和安全状况。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海安市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创新监督方式、加强监督力度,严防脱管、漏管,防止在社区矫正对象当中发生感染新冠病毒的情况。
迅速构建疫情防控协调配合机制
该院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及时沟通,强化疫情防控期间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确保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同时与该市司法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召开联席会议,就海安辖区疫情概况、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具体防控措施等交流意见,确保全面掌控社区矫正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情况。在充分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深入辖区内司法局、司法所、村委社区,调查了解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规定的情况,监督司法所全面履行社区矫正疫情防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到位、社区矫正对象动态掌握到位。
简化入矫报到和解矫宣告手续
对新入矫报到人员,视情况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隔空方式先行报到,尽量减少直接接触,待疫情过后再行补办相关手续;对前来社区矫正机构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要求其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依法登记后可简化宣告仪式。对于社区矫正期限届满的,建议司法局先行电话通知解除矫正并载入档案,暂不组织解矫宣告,待疫情过后再当面书面宣告解除社区矫正;同时,检察人员及时电话随机回访上述人员,对司法局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全程无死角。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集中”矫正
该院建议司法局暂停集中教育、集中参加公益劳动、集中报到谈话等聚集性矫正措施,采取网络、电话等形式开展个别教育、线上学习和人员流动监控,并同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知识普及,通报因发布虚假疫情信息被拘留人员案例,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该院与司法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对接,加强协调配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强化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不放松、不打烊。
出台激励措施提升社区矫正改造质量
该院建议司法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兑现奖励政策,鼓励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根据自身的经济和身体状况,开展疫情爱心捐赠活动,激发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改造热情,传递正能量。
“自入矫以来,我感受到了检察院、司法局和村里对我的关心、教育,更坚定了要好好矫正、回报社会的信念。现在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我虽然不是专业人员,但也想为抗击疫情做点贡献,期待早日打赢这场阻击战。”该市滨海新区矫正对象高某发出以上感慨。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江苏省海安市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响应号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该市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截至2月17日,海安市有23名社区矫正对象自发捐款27000余元,3人捐赠口罩1200余个、消毒液3瓶,9人志愿参与当地社区的防疫值班值守。
张永和 顾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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