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金融

防非知识小课堂

疫情期间需防范潜在金融信用风险

(第三十八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对社会和个人的经济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同时,不能忽视因疫情引发的潜在信用风险。为此,我们会同律师梳理了疫情期间可能出现的信用违约问题,提醒大家注意防范金融信用风险。

市民:疫情期间能否延长个人按揭贷款、信用卡的还款期限?

金安:1月26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随后,许多地区银行机构针对辖内参加疫情防控救援医护、部队官兵、政府工作人员以及患者、隔离人员等人群,出台了延长宽限期、不计收罚息、申请征信修复等保障措施。然而,各地区各银行机构的保障政策、针对人群等政策规定各不相同,借款人不能想当然地认为疫情期间可以自动延长还款期限。

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延长还款期限属于变更合同内容,应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签约合同方金融机构没有出台明确允许延长还款期限的书面通知,或借款人未取得金融机构同意发生逾期还款的,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可免责的情形外,借款人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确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款,借款人应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该事实,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并征得其书面同意,否则存在金融机构不同意延期还款,并向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

市民:个人延期还款造成信用违约的,能否以疫情影响主张免责?

金安:《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上述规定,判断疫情能否作为免责事由,首先需分析本次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如其来,任何人都无法事先预见,并且疫情的发生具有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满足不可抗力的法定特点。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的前提是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即使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但对于信贷合同而言,随着银行还款方式的多样化,手机银行、网上银行、POS机等非柜台操作均可实现还款,本次疫情的发生并不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全部履行,因此不能简单以疫情主张部分或全部免责,需根据疫情给合同履行带来的实际影响,判断能否部分或全部免责。

企业:企业受疫情影响确实还款困难,面临信用违约风险该怎么办?

金安: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提出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随后,我市也出台《关于全面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政策意见》《南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各银行机构为困难企业制定融资服务方案,重点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融资需求及贷款到期续贷、转贷问题,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合理采取展期、延期、调整还款计划、调整付息方式、无还本续贷等手段,切实减轻受困企业还本付息压力,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可延长贷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

目前,我市各家金融机构积极响应,纷纷制定了保障落实信贷政策,帮助受困企业共渡难关。我市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信贷支持:1.及时与签约合同方金融机构取得联系,了解该金融机构具体政策、本企业贷款接续情况和金融机构的相关建议,及时做好配合工作,或提出续贷申请。2.注册登录南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www.jsjrfw.com),选择信贷产品或发布个性化融资需求,还可以登录该平台“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绿色通道”,选择“防疫贷”等针对性金融产品。3.拨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融资服务热线电话(88113333),提出融资需求,获取融资对接服务。 ·田甜·

2020-02-28 (第三十八期) 防非知识小课堂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7268.html 1 3 疫情期间需防范潜在金融信用风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