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针对系统在当事人身份核验、语音转写系统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研发团队在不断细化、完善基础功能的前提下,继续做好相关技术上的攻坚克难工作,并相继取得了突破。
“该系统全国领先,目前主要具有以下功能:依托现有科技法庭系统、既保证了庭审环境的庄严,又避免了硬件重复投入;对接审判业务系统,关联案件基本信息;对接中国庭审公开网,实现案件同步互联网庭审直播;全程同步语音转写。”行政装备处副处长周峰介绍,该系统的优势还体现在通过网上实景,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家属在线旁听庭审;图片、文字、音视频等多种格式证据材料网上展示;当事人身份核验(人脸识别、身份核验);庭审笔录同屏展示;禁言、禁听、关闭单路画面等多种庭审控制;庭审笔录电子签名;同步录音录像;庭审录像检索、回放、下载。
统一开发、统一部署、统一运行、统一维护。南通中院试点取得成功后,研发队员们迅速分头展开行动,分赴基层法院以及人民法庭进行部署。目前,南通两级法院共配备“支云庭审系统”75个,其中包含了全市法院34个人民法庭,在全市法院实现了全覆盖,这在全省尚属首家。
“这种网络庭审方式既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又免除了我们往来奔波。谢谢你们!”2月21日10时许,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王华副庭长刚开完庭回到办公室,便接到原告代理人杜律师从无锡打来的感谢电话。
安徽蚌埠的陈女士租赁靖江某贸易公司的场地从事碎石加工。2019年6月,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陈女士的碎石加工项目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建设、需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使用,认为其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遂对其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三个月内限期改正。陈女士不服,诉至如皋法院。经征求意见,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在疫情特殊时期,同意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此案。
2月21日9时,庭审准时开始。合议庭与分别在无锡新吴和泰州靖江的原被告通过“支云庭审系统”实现“三地”视频连线,核对当事人身份、陈述行政争议、查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依法有序进行。
期间,书记员现场制作庭审笔录,并显示在支云庭审手机APP上,供各方实时查看。约一小时后,互联网庭审结束,双方当事人在各自手机终端对庭审笔录进行签名确认,审判长宣布休庭。
“与其他智能庭审系统相比,南通法院‘支云’庭审系统与法院高清科技法庭系统直接对接,具有图像清晰、连接稳定、书记员操作便捷等特点。”如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章智敏表示,今后,不管是疫情防控期间还是在疫情结束以后,该院将重点使用“支云”系统开展互联网线上庭审工作。
虽然互联网庭审形式新颖,但“尝鲜”之余也不能乱了“规矩”。为了全面推行网络庭审活动,南通中院、南通市司法局、南通市律师协会联合就使用“支云”庭审系统发出倡议。同时,南通中院还制定出台互联网开庭实施细则,从16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庭审公开和法庭纪律。
“要把这项工作常态化的开展下去,做到让科技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曹忠明要求全市法院在系统使用过程中要多收集法官、书记员、律师、当事人的使用意见与建议,并做好宣传、推广,让更多的涉诉参与人从系统的使用中获得高效便捷的庭审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