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戴卫民)11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3月中旬至4月中旬我市在各类区域、行业、企业中组织开展“应对疫情影响 助力企业发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月”行动。
当前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职工权益保障遇到难题,开展“要约月”行动,旨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我市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导劳资双方在集体协商制度框架下,共商共谅,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努力推动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今年的春季要约范围为全市各类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和区域以及其他因疫情影响或企业发展、职工权益等方面需要协商的企业。要约重点是各县(市、区)、镇(街)、村(居)、商圈、楼宇和工业园区等区域,餐饮、建筑、纺织、制造、物流、快递等行业,以及经济效益有所增长或生产经营遇到一定困难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
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方式,妥善解决复工复产前后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问题,以突出协商权益保障、分类协商工资待遇、灵活协商用工形式三方面内容为重点。尽可能通过电子邮件、QQ、微信等方式进行要约、应约和协商前的沟通,推动线上协商,创新审议方式,把开展春季“要约月”行动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确保“要约月”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努力实现集体协商工作的新突破。
